标题: 任贤齐漏税案败诉 喊冤非个人所得拒缴414万台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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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贤齐漏税案败诉 喊冤非个人所得拒缴414万台币

中新网12月29日电 继吴宗宪漏税案败诉后,任贤齐(小齐)2年多前也因不服台湾有关部门要求补交税款加罚金共414万元(新台币 下同),提出行政诉讼抗税。但昨(28日)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败诉,但昨小齐经纪公司表示:“尚未收到律师通知。”  
据台湾媒体报道,小齐在2年多前因拍摄电视剧《笑傲江湖》时,漏报了片酬等收入共1017万余元,因此被要求补缴税款加罚金共414万元,让他心有不服状告法院进行抗税官司。  
据悉,他1999年拍摄《笑傲江湖》饰演男主角“令狐冲”戏分吃重,片酬更受瞩目。据发现,小齐当时是“香格里拉音乐公司”负责人,在和制作单位的演出合约上记载“制作单位应支付该公司1集10万元报酬”,片酬加起来有327万元,但小齐却没有申报。  
有关部门于是认定,该笔327万元的数目应是小齐个人薪资所得,加上另一笔漏报的公司报酬690万元,立即发单要他补缴约265万元税款,还外加2笔共149万多元的罚金。  
但小齐却认为,327万元虽由制作单位汇到他个人帐户,但并非他个人所得,必须扣除成本花费,因此提出行政诉讼抗税,这几年也尽量搜集当时的支出发票给予左证,但如今官司败诉,小齐昨经纪公司表示尚未收到会计师及律师通知,就算真的败诉,应该也会继续再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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